澳門審議控煙法有共識
賭場一半面積設禁煙區
中評社香港4月7日電/澳門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,昨日繼續細則性審議控煙法最新修訂文本,委員會主席陳澤武在會後稱委員同意賭場不全面禁煙,並一致同意賭場要於法例生效後一年,即在2013年1月1日前需設置最少一半面積的禁煙區。
成報報道,對於委員會主席指委員一致同意賭場不全面禁煙,議員吳國昌就澄清,他在二常委會審議新控煙法過程中,已表明賭場若在一年後劃分吸煙和禁煙區,與立法首要目標矛盾,不能維護賭場員工免受接觸煙草煙霧傷害。他強調自己一直不同意賭場不實施全面禁煙。
博彩業界人士支持
事實上,對於控煙法中條文規定賭場不實施全面禁煙,博彩企業員工以及部分社會團體,就跟博彩業界人士的意見相左,有員工協會批評控煙法文本與立法原意背道而馳,並稱無法接受娛樂場三年仍未落實全面禁煙。不過博彩業界人士就指支持控煙法建議設置最少一半面積的禁煙區,並指如果全面禁煙會影響業界經營,即使新加坡亦有開放賭場吸煙的措施。
根據今年初衞生局向立法會提交《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》最新修訂文本建議,賭場在控煙法正式生效後一年,容許設立不超過公眾使用區域總面積百分之五十的吸煙區,當局又指法律通過三年後,全面禁煙的場所並不包括賭場,但需要設分隔吸煙和非吸煙人士的區域,對未來娛樂場會否禁煙當局未有定論。
修訂進入最後階段
另外,陳澤武昨日在二常會細則性討論控煙法新修訂文本後就表示,委員會對賭場如何設立吸煙區已達成共識,即吸煙區不可以超過營業範圍面積的50%,並在一年後2013年1月1日起生效,除了在許可的吸煙區,屆時賭場將全面禁煙。他又指在法例生效後,會每三年檢討一次。
陳澤武又表示,在法律生效前,若果在煙草生產商其出售的煙草製品的包裝上,已經含有暗示產品危害程度低於其他煙草製品字句,如果產品的名稱已經註冊,有關產品又已經在市面銷售,這些暗示字句就可以獲得豁免刪除,而二常會細則性討論控煙法新修訂文本亦已進入最後階段。
http://www.chinareviewnews.com/doc/1016/5/2/1/101652173.html?coluid=7&kindid=0&docid=10165217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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